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4-06-16

 

  

一、贷款申请与初审:贷款学生需在所在的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将已填申请表及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统一加盖高校公章。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生证及复印件、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县资助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与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五、签订贷款合同:县学生资助中心指定的经办社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后,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六、高校确认、回执办理: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校于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办理回执。

七、贷款确认函寄回:贷款学生在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规定时间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发放贷款。  

八、贷款发放: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后,贷款发放至贷款合同指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