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休学
因故需要办理休学的学生,通过班主任老师向所在系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版的材料:
1.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的休学申请书(拍照),申请书上简要写明休学理由、休学期限(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学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手写签名的,可由委托父母等人代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委托办理的还需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
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审批表》,填写表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和“学生本人申请休学的理由”一栏。
学生所在系初审上述电子版材料后,再提交给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即为生效,教务处将休学学生名单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在疫情解除后返校开学的前两周(10个工作日)内,办理休学的学生应返校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复学
因故需要办理复学的学生,通过班主任老师向所在系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版的材料:
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填写表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和“学生本人申请”一栏。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委托办理的还需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
3.休学时经学校签字同意的本人留存的《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审批表》(拍照)。
4.因身心健康休学的,提供医院的康复证明(原件拍照,照片须清晰)。
学生所在系初审上述电子版材料后,再提交给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原则上同意其复学并告知复学专业班级,学生可根据教务处所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教学安排和学生学习方式等事项的通知》(教务处[2020]2号)的指引,暂时加入拟复学专业班级先行参加在线教学活动。
在疫情解除后返校开学的前两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的学生应来校办理完后续复学手续。来校办理后续复学手续时,学校将复核学生是否符合复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办理复学。
三、办理退学
因故需要办理退学(本人申请退学)的学生,通过班主任老师向所在系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版的材料:
1.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的退学申请书(拍照),申请书上简要写明退学理由;
学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手写签名的,可由委托父母等人代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委托办理的还需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
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申请退学审批表》,填写表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和“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理由”一栏。
学生所在系初审上述电子版材料后,再提交给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即为生效,教务处将退学学生名单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在疫情解除后返校开学的前两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的学生应返校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离校手续。
上述暂行办法,从2020年2月27日开始实行,停止执行的时间视疫情发展和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