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核西物院乐山基地采购评审工作人员(专家)的通知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6-11-21

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基地采购实际情况,现向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公开选聘各类技术(学院现有各专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评审工作人员(专家)。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基地采购的评审活动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评审人员(专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水平,在基地或学院工作满2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自愿参加采购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六)没有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申请成为评审工作人员(专家)的程序:

(一)基地各部门、各单位申请人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将下列资料提交乐山基地财资处资产科王攀宇处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者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学院各系(部)、各部门申请人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将下列资料提交学院各系(部)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者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申请人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期限:20161122日到122

五、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并组织好申请报名工作。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乐山基地

                                 20161121